提案号:48 提案人:冯竹君(个人提案)
提案案由:关于加大对“霸王物业”管理和打击力度的建议
提案摘要:近年来,小区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治安消防问题时有发生。物业公司管理混乱不规范,现在普遍的物业公司不公开甚至侵吞公共收益。这样对社会治理,小区长治久安极为不利,特别是公共设施得不到及时维修保养,损坏严重,造成安全隐患。物业部分人员素质低导致服务水平跟不上业主的需要,业主投诉多,房屋开发商往往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或控制小区物业管理,形成垄断局面或继承垄断事实,使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地位不对等,许多业主感到被动接受了强加服务和强行收费。物业管理费收支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现象突出。
建议:
1. 政府对物业管理要加强领导,理顺关系,界定有关关系权限和职责,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具体组织实施。社区民警和相关部门都要积极予以配合,新闻媒体要认真宣传和报道物业管理的法规,提高广大市民素质。
2. 建立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物业管理科学化和信息化。对物业公司实行评级、平星制度,与所能够服务管理的小区规模、档次、数量及收费标准挂钩。统一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督促物业公司对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依据及用途进行公示。建立物业公司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增强物业公司从业人员服务意识。
3.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擅自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物价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收费备案的审查,督促物业公司财务公开,严防物业公司随意涨价和虚高收取物管费。加强物业公司年检监管。物业公司年检审核时,建议业委会和街道社区参与其中,更真实的反映物管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
4. 政府出台相关法规物业公司建立公共收益的专用账户,接受业委会和政府的监督和审计,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的公开与审计的规定。